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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期 司法領域與社會工作(2021年06月)

司法詢問員擔任專家證人之實務問題探討

  由於多數的性侵害或兒童虐待案缺乏目擊證人,因此受害者的證詞就成為重要的證據來源,從發展的觀點來看,兒童在回憶事件和使用語言的能力具有變異性,不易取得相關事件的實質資訊,故需要司法詢問員(forensic interviewer)協助取得證詞(Hill Country Children’s Advocacy Center, HCCAC, 1999; Hill Country Children’s Advocacy Center, 2019a; 2019b)。亦即兒童對於發生在自己本身的事件記憶可能受到污染的影響,其被訪談的次數愈多,則證詞的可靠性和法律依據就會愈不可靠(Sattler, 1998)。Vieth(2009)引述心理學家Lauren Flick的比喻:事件就像是一座充滿清澈水質的游泳池,很容易一眼看到底部的構造,但是當兒童每一次接受詢問時就會讓水更加混濁,如果兒童一再接受學校老師、校長、父母、警察等人的詢問,那麼就更無法看到游泳池底部的實際樣貌。所以,司法詢問的目的在克服這些阻礙,以一種客觀的、對發展的敏感度、有法律依據的方式來獲得兒童的證詞(引自North Carolina Division of Social Services and the Family and Children's Resource Program, 2002)。此目的在確保證詞能接近真實,減少兒童重複陳述的次數,避免證詞一再受到污染,並降低因重複詢(訊)問帶來的多重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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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:2021/06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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